各學院(部)、部門、直屬單位:
根據《蘇州大學教師職務聘任制試點工作實施方案》(蘇大人【2006】51号)、《蘇州大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暫行辦法》(蘇大人【2011】66号)、《蘇州大學實驗技術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實施辦法(試行)》(蘇大人【2010】36号)及《省教育廳關于做好2013年全省高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的通知》(蘇教師【2013】2号)文件精神,現就2013年我校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工作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應聘範圍
應聘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人員必須是在職的專任教師,不包括已達到規定退休年齡的人員。
二、時間界限
應聘人員的現職務任職年限、學曆學位取得時間、論文論著公開發表出版時間、科研成果通過鑒定或完成的時間,均截止到
三、應聘人員的基本條件、業務條件及聘任程序等有關事項按《蘇州大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暫行辦法》(附件一)、《應聘創新創業團隊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應具備的基本科研業績及學術能力》(附件二)執行。
四、有關費用
根據《江蘇省物價局江蘇省财政廳關于同意調整專業技術資格評審收費标準的複函》(蘇價費函[[[[2002]62号、蘇财綜[[[[2002]61号)精神,高級職務評審費每人每次400元,中級職務評審費每人每次200元,評審費由應聘人員個人承擔。
五、聘任工作時間安排
(一)
(二)
1、各學院(部)對應聘材料的真實性和是否符合學術道德規範進行審查,并根據學校統一安排,将應聘人員的教學、科研成果及所列清單報學校相關職能部門審核彙總。人文社會科學院、科學技術與産業部負責論文、科研項目、科研獲獎等科研業績的審核;教務處、研究生院負責教學工作量、教學論文、教改項目、教學獲獎等教學業績的審核;實驗室與設備管理處負責實驗技術人員相關條件的審核。各單位将審核結果在網上進行公示。
2、各學院(部)根據審核結果,對
(三)
(四)
(五)
1、應聘高級職務人員在學院(部)規定的範圍内(人數不少于15人)作述職報告,并進行民意測評,測評結果作為學院(部)聘任小組評議的參考。
2、學院(部)思想政治考核小組、教學質量考核小組進行考核,确定考核等第(教學質量考核須排序)。
3、學校統一組織将應聘高級職務人員的材料送同行專家評議。
(六)
(七)各學院(部)聘任工作小組會議結束後2天内,将相關材料報送師資科。
(八)
公示期間,對結果有異議者可向校教師職務聘任工作監督委員會署名提供相關證據和書面材料。經核實後,報校教師職務聘任委員會研究,如有必要,以票決方式作出決定。
學院(部)聘任工作小組、校教學為主型教師職務聘任工作小組、校應用推廣型教師職務聘任工作小組、校創新創業團隊型教師職務聘任工作小組、校實驗技術聘任工作小組、校教師職務聘任委員會通過人選時,其同意票數均須達到三分之二及以上。
(九)學校将聘任結果報省教育廳、省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廳審核通過後,按《蘇州大學崗位設置與聘用暫行辦法》(蘇大人[[[[2009]56号)有關規定與受聘人員簽訂合同,并頒發聘書。
以上各階段所需報送材料見附件四。
六、關于實驗技術人員的申報事項
實驗技術人員的高級職務聘任按《蘇州大學實驗技術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實施辦法(試行)》(附件三)執行。
實驗技術人員中級職務聘任的相關要求如下:
(一) 聘任職務類型及範圍
實驗技術人員可申請應聘實驗師;直屬單位、科研機構中直接從事科學研究輔助工作的實驗技術人員,可根據其崗位性質和實際承擔的工作任務,申請應聘助理研究員,也可申請參加江蘇省工程技術系列中級職務任職資格的評審。
申報工程技術系列中級職務任職資格評審者,其評審條件及要求按省主管部門相關規定執行。
(二) 應聘的基本條件
1、思想政治素質和職業道德、外語、計算機應用能力及崗前培訓等要求參照《蘇州大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暫行辦法》(蘇大人[[[[2011]66号)文件執行。
2、應聘實驗師(助理研究員)學曆、資曆要求
(1)具有大學本科或專科學曆,受聘助理實驗師(研究實習員)職務4年以上。
(2)具有第二學士學位,受聘助理實驗師(研究實習員)職務3年以上。
(3)獲得碩士學位後,受聘助理實驗師(研究實習員)職務2年以上。
(4)獲得博士學位從事實驗技術工作,經考察能勝任和履行實驗師(助理研究員)職責,可以直接聘任實驗師(助理研究員)職務。
(5)實驗師(助理研究員)職務不實行學曆資曆破格應聘。
3、實驗室安全培訓要求
取得實驗室安全培訓合格證書;每年參加學校、學院(部)組織的實驗室安全知識培訓,完成規定的培訓任務,考核合格;近五年内無安全責任事故。
使用特種儀器設備(如:壓力容器、高壓釜等)的人員,須經過培訓取得《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
(三)應聘實驗師(助理研究員)的業務能力要求
1、專業理論知識要求
具有本學科較紮實的理論基礎和豐富的專業實踐經驗,具有從事實驗教學、科學研究和實驗技術工作的能力,了解本學科領域國内外實驗技術動态。
2、實驗技術工作業績要求
(1)獨立系統擔任過1門以上實驗課程的講授工作,參加指導過學生實驗、生産實習等實踐環節,教學效果良好(應聘助理研究員不作要求)。
(2)承擔有關大型精密儀器設備的安裝、調試、驗收及維護、檢修,故障排除等技術工作;
(3)根據教學、科研工作的要求,能加工特殊的實驗裝置和零部件,改進有關儀器性能指标,解決某些關鍵性技術問題;
(4)承擔實驗任務,獨立拟訂實驗方案。能獨立承擔實驗室建設中的部分任務。
3、科研業績要求
任現職以來,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1)在省級以上刊物上獨立或作為第一作者發表本專業關于實驗教學、實驗室建設、實驗技術創新、儀器設備改造等方面的論文1篇以上(應聘助理研究員需2篇以上)。
(2)參加編撰正式出版的高質量的實驗教材或實驗指導書,本人撰寫3萬字以上。
(3)獲得授權發明專利1項以上。
七、有關要求
(一)在聘任工作過程中,各級組織必須對教師的思想政治素質、職業道德、學術道德、團結協作精神、集體觀念、敬業精神以及在教書育人方面的業績等嚴格考核把關。對于觸犯國家法律法規、思想政治表現差、違背教師職業道德、有學術不端行為的人員,或在職務聘任過程中弄虛作假者,實行“一票否決”。
(二)在聘任工作過程中,各級組織要增加工作的透明度,嚴格程序,真正做到政策規定公開,崗位公開,程序公開,條件和崗位職責公開,結果公開,确保公正、合理。
(三)各級組織要嚴格聘任工作紀律,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弄虛作假,對違反政策規定、營私舞弊等問題,一經查實,必将嚴肅處理。所涉及已聘任上崗者,按審批權限與程序,解聘其職務,情節嚴重者,将給予行政處分。
(四)聘任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在評議、考核等過程中,涉及本人或者其直系親屬的評委,應當申請或被告知回避。
八、其他:
(一)學院(部)聘任工作小組一般由院長(部主任)、黨委書記、分管教學的副院長(部副主任)以及學院(部)學術分委員會、學位分委員會成員組成,後兩者也可調整為學院(部)
(二)經學校批準進行教師職務聘任試點工作的學院(部),按學校審核同意的方案組織本學院(部)教師職務聘任工作。
附件一:《蘇州大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聘任暫行辦法》(蘇大人【2011】66号)
附件二:《應聘創新創業團隊型高級專業技術職務應具備的基本科研業績及學術能力》(蘇大人【2012】31号)
附件三:《蘇州大學實驗技術人員高級專業技術職務聘任實施辦法(試行)》(蘇大人【2010】36号)
附件:
人事處
2013-03-26 11:09
起草人:
人事處 章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