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學院(部)及有關單位:
根據《省教育廳關于選拔第三批高校優秀中青年教師和校長赴境外研修的通知》(蘇教師[[[[2013]1号)精神,現就我校選拔第三批高校優秀中青年和團隊赴境外研修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選拔名額和研修時間:
1.中青年骨幹教師研修項目推薦名額:10人。境外研修時間一般12個月;
2.團隊研修項目推薦名額:1個團隊(團隊成員3-5人)。境外研修時間一般6個月。
二、申請條件:
1.中青年骨幹教師:
1)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愛崗敬業,身心健康;
2)申請人應擔任副高及以上職務,具有3年及以上工作經曆,年齡一般不超過45周歲(
3)具有良好專業基礎和發展潛力,教學、科研成果突出;
4)研修目标明确,研修計劃切實可行,一般應提供境外接受研修單位的邀請函;
5)具有較好的外語基礎,PETS5筆試總分50分、口試總分2分以上(成績有效期為兩年),或外語本科及以上畢業,或近10年在同一語種國家學習或工作一年及以上,或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參加英語培訓獲得高級班結業證書。對申請到港澳台地區研修的,外語不作要求。
2.團隊研修申請條件:
1)熱愛祖國,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愛崗敬業,身心健康;
2)團隊成員具有長期合作關系,由3-5人組成,專業結構、年齡結構、職務結構合理;團隊帶頭人具有正高級職務,學術造詣高深,長期在科研、教學第一線工作,具有較強的組織協調與管理領導能力,年齡一般不超過50周歲(
3)團隊科研、教學成績突出,科研或教學成果獲得省部級二等獎及以上獎勵,具有在研省部級及以上重大科研項目或教改項目;
4)研修目标明确,研修計劃切實可行,在研項目與境外接受研修單位有一定的合作基礎,在境外接受研修單位有條件進行科研攻關、合作研究或産品研發,一般應提供境外接受研修單位的邀請函;
5)外語應達到以下要求:PETS5筆試總分50分、口試總分2分以上、成績有效期為兩年,或外語本科及以上畢業,或近10年在同一語種國家學習或工作一年及以上,或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參加英語培訓獲得高級班結業證書。對申請到港澳台地區研修的,外語不作要求。
3.學校優先推薦外語符合要求、已聯系落實境外接受研修單位的人員。申請人的境外接受研修單位必須為世界排名前200強高校,研修的學科應排名世界前列。世界200強高校以《泰晤士高等教育》公布的2012年排名(附件一)為參照。境外研修單位的邀請函,應由導師本人或相關管理部門出具。相關管理部門出具的邀請函應明确導師姓名、從事專業和職稱等。原則上具有副高級職稱推薦人選聯系的導師應具有正高級職稱。
4.已獲批國家和省公派留學、尚未出國但仍在有效期内的人員以及獲得過國家、省公費資助出國留學、回校工作未滿3年的人員不推薦。
5.從事中國語言文學、中國史等學科的人員原則上不推薦。
三、相關待遇:
1.資助中青年骨幹教師研修項目人員14萬元人民币/人,資助團隊研修項目人員10萬元人民币/人;
2.其他待遇按照《蘇州大學教師公派出國(境)管理暫行辦法》(附件五)中省公派人員相關待遇執行。
四、申報材料:
1.《江蘇省高校中青年骨幹教師境外研修推薦表》、《江蘇省高校團隊境外研修推薦表》(附件二、三,電子版1份,紙質版一式4份,其中“學校推薦意見” 由各學院(部)負責人填寫并加蓋公章。)以及附件材料(A4紙雙面印刷,裝訂成一冊,一式3份)。附件材料包括:
(1)附件材料目錄(須标注頁碼);
(2)推薦人選學曆學位證書、高校教師資格證書、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複印件;
(3)推薦人選外語合格證明材料:全國外語水平考試成績單複印件,或外語本科及以上畢業學曆學位證書複印件,或近10年在同一語種國家學習或工作一年及以上的證明,或在教育部指定出國留學人員培訓部參加英語培訓獲得的高級班結業證書複印件;
(4)推薦人選境外研修單位邀請函複印件;
(5)推薦人選承擔的主要科研項目、獲獎及專利情況的證明複印件。附件材料中,凡複印件均需所在單位加蓋公章确認屬實。
2.《江蘇省第二批高校優秀中青年教師和校長境外研修推薦人選彙總表》(附件四,電子版、紙質版各1份)。
請各學院(部)及有關單位廣泛動員,并請相關單位于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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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處
2013-01-11 08:18
起草人:
人事處 章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