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字[[2011]18

 

 

各院(部)、有關部門、直屬單位:、

  根據校曆安排,本學期至78結束,79開始放暑假。現将學期結束工作的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畢業班結束工作:

  1、各學院(部)請于615日前,将2011屆蘇州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科畢業生畢業資格審核表(按教務處主頁”→“表格下載 →“注冊與選課中心路徑下載)、畢業班學生成績單(免修學生附免修情況彙總)報送至教務處注冊與選課中心(均需學院主管領導審核簽字、學院蓋章)。聯系人:施美華,電話:67163652Email:mh4@suda.edu.cn

  2615日前将經分學位委員會初審的可授予學士學位待授予學士學位的學生名單分别彙總填報在《2011屆普通教育本科畢業生情況彙總表(表一)》和《2011屆蘇州大學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資格審核表(表二)》(其中表一、表二在教務處網頁表格下載欄中下載),其表格中的内容按實填寫,不得空白,書面材料及電子檔報教務處教務科,聯系人:于競紅,聯系電話:67161071Emil-jhyu@suda.edu.cn)。

  3、學分未修滿的畢業班學生,務于615日前,辦理結業申請或延長學年申請手續(相關表格按教務處主頁”→“表格下載 →“注冊與選課中心路徑下載)。逾期未主動提出申請者,學院(部)請于620日前,按相關學籍管理規定,向學校提交對學生進行自動退學處理的報告。申請結業或作自動退學處理的學生,應随畢業班學生一起辦理離校手續。

  4、因欠學費未注冊的畢業班學生,務于615日前完成繳費和注冊手續,否則不能通過畢業資格審核。逾期未完成注冊手續者,由學生本人申請退學,或由學院(部)按照學校有關管理規定,報請學校作自動退學處理。申請退學或作自動退學處理的學生,應随畢業班學生一起辦理離校手續。

  5、畢業(結業)生于616-17日、20-21日以班級為單位,将學生證(需附名單)交教務處注冊與選課中心(淩雲樓410室),進行注銷後返還學生,同時領取畢(結)業生離校手續單

  6615日前,将蘇州大學畢業實習、畢業設計((((論文)評優材料上報教務處實踐教學科,具體要求按教字[[[[2011]16号通知,同時做好畢業設計((((論文)的存檔工作。

  7、凡參與國家級、省級、校級等各級大學生創新實驗計劃項目的畢業班學生,應根據《蘇州大學國家大學生創新實驗計劃實施辦法及項目管理暫行規定》(蘇大教[[[[2007]126号)文件精神和《關于對大學生創新性實驗計劃到期項目進行結題評審和未到期項目進行項目進展情況檢查的通知》(教字[[[[2011]9号)的通知要求,做好項目的研究和結題評審等相關工作,不能結題的項目618日前要做好項目的交接工作。

  二、非畢業班期末考試及學期結束工作:

  1、課程考試必須嚴格按照培養方案規定學時及校曆規定的停課考試時間予以安排。

  (1)本學期上課至71((((周五),期末考試安排在72((((周六)78((((周五)620日前将期末考試安排表、院(部)領導巡考表交教務處教務科。考試時間為120分鐘;考場監考教師安排要求:2049人的考場派2名、5079人的考場派3名、80人以上考場派4名監考教師。

  (2)全校公選課考試于第19周随堂進行((((必須一人一桌考試)

  (3)請學院(部)按教務管理系統中已分配的教室,于620日前結束本學期本科生期末考試排考工作。

  (47142300時前為期末考試成績錄入時間,成績錄入工作安排另見相關通知。

  2、考試命題、試卷的報審、送印、保管及分發以及考場規則均根據蘇州大學普通高等教育本、專科考試工作的規定(蘇大教[[[[2004]46号)執行。已建試卷題庫的課程考試必須使用卷題庫的試卷。

  3、考試試卷由開課學院負責歸檔保存。具體要求為:試卷封面(包含考試學期、課程名稱、考試形式、考試學生專業、閱卷教師等信息)、名單成績表、質量分析表、試卷保持一緻。

  4、因故不能按時參加考試的學生,須在考前書面向所在院(部)提出緩考申請,經分管教學的領導同意并報教務處批準後方可緩考,因不可抗力等因素未事先提出申請的,必須在事後及時補辦緩考手續。否則,作曠考處理,成績記為零分。全校公選課不得緩考。緩考證明由學院(部)存檔。

  5、認真執行《關于嚴格考風加強考試工作的規定》、《教師教學工作規範》。請各院(部)領導重視抓好期末考試工作,做好考前宣傳教育,加強考試管理和考風建設,嚴把考試質量關,杜絕考試違紀作弊現象。

  6、期末考試結束後,凡本學期開設的課程,無論采用何種考試形式,任課教師都必須認真填寫課程考試質量分析表,填寫時要求能夠如實反映考試情況,并對教學、試卷、成績作具體分析,同時提出改進意見。對于通識課程考試,除了教師以班級為單位的分析外,開課院(部)須對該門課程考試的情況做出總體的綜合分析

  7、請各學院(部)在放假前将下學期課程表(上課時間、地點)發給任課教師。凡排定的課程表一律不得随意改動,請各學院(部)給予理解和支持,以确保下學期教學秩序的穩定。

  特此通知。

 

附:通識課程教務秘書名單及聯系電話

 

 

  附件: 附件通識課程教務秘書名單.doc 30 ((((KB)

 

 

教務處

2011-06-01 10:55

 

 

起草人: 教務處 楊柳